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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章 做成买卖(第1页)

唐昭叹气,她倒是傍上大款了,奈何大款没有钱,只有颜。

可惜她天生口味淡,不爱吃颜,只爱钱!

真是不可调和的矛盾。

唐昭叹气,既然傍大款的路走不通,就只能自己成大款了,她沉思着,这次该写个什么好呢?

西北民风剽悍,百姓尚武,外敌入侵时甚至全民皆兵,爱国的英雄气概深入每个西北儿女的心,唐昭合掌,还有比《射雕英雄传》更合适的吗?

唐昭浸淫商业十多年,自认良心都被狗吃了,但节操还是有那么一点,她舍去聊斋居士的笔名,披上金庸先生的马甲,将来百姓传唱时,也算是对金庸先生的致敬。

唐昭落笔写下《射雕英雄传》五个大字,在其下落款:金庸先生。

如此,便再无不妥之处了。

正巧春风二人回来,唐昭急忙拉壮丁,三人通力合作,短短五天便写完了前二十回。

秋雨磨没了三块墨,春风的手麻木地没了知觉。

唐昭连喝了五天治嗓子的药,咽口水都觉得有钝刀在割嗓子。

跟割喉自杀似的。

世子妃明氏再次收到弟妹写的话本子惊喜非常,实在是《新白娘子传奇》卖的太火了,她娘家父兄多次来信催促,希望她能跟弟妹商量再多写几本书,价钱好谈。

等弟妹敲登闻鼓告御状的事传遍大渝,父兄催促的话就戛然而止,变成了:算了,这位郡主娘娘是做大事的人,别让写话本耽误了。

明氏哭笑不得。

如今唐昭主动上门提出继续合作,明氏自然答应,主动提出分成,卖出一本书分三成利。

唐昭谢过她的好意,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,双手不停地比划。

明氏:?

“世子妃,我们姑娘说不要分成,还是按之前那般买断。”

“不过价格要比之前高些”,秋雨迎着世子妃的目光不好意思道,“一本五十两!”

明嬷嬷倒吸一口冷气。

五十两!

怎么不干脆去抢?!

明氏也有些沉默,看着手中新鲜出炉的话本子出神。

这是跟上一本完全不同的题材与内容,她自认文采斐然更甚于《新白娘子传奇》,可江南富贵乡里长大的公子小姐会爱看打打杀杀的江湖事吗?

明氏没有把握。

“我还需去信问问父兄。”

唐昭又一通比划,秋雨在一旁翻译,“怕是来不及,姑娘这两日便要用钱。”

梅官牙都递了两三次信进来,若再凑不够银子,那卖家就要把铺子卖给别人了。

明氏纠结,最后咬牙道,“既如此,我便买下了。”

一千两银子,尚不及娘家给她的话本分红多。

唐昭笑容灿烂,接过银票便离开清墨堂,坐上马车就去了青鱼路。

梅官牙和卖家没想到郡主亲临,嘚嘚嗦嗦跪在地上站不起来。

侍卫不得不架着两人坐在门前台阶上。

唐昭耐着性子等着,秋雨恨铁不成钢地瞪了两人一眼。

梅官牙和卖家苦笑对视,他们这辈子见过最大的官,也不过是四品的知府,还是远远的跪在人群中悄摸偷看的。

能想到还能见到活生生的郡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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